劉姓男子向大陸籍導遊取得來台觀光陸客之証件資料,持向台灣大哥大特約服務中心申辦預付卡,再以每張900元之獲利賣給詐欺集團,警方查出有28位被害者都是經由劉男售出的預付卡受騙;劉男獲利甚微,但造成被害人眾多,受騙金額甚高,警方追查甚難,台中地院對28個案子依偽造文書罪分論併罰,重判劉男徒刑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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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從106年起,陸續透過大陸籍導遊取得來台旅遊之大陸旅客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等證件,再到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特約服務中心,填寫台灣大哥大預付卡申請書、台灣大哥大用戶授權代辦委託書等委託代辦文件,申辦取得門號SIM卡。再以每張SIM卡900元之價格出售予身分不詳之人使用,藉此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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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方於偵辦詐騙案件過程中,發現有28個被害人所接獲的詐騙電話門,都是經由劉男申辦的。其中一案為,詐欺集團打手機給台中一位許姓女子,佯稱是許女的姐姐,手機掉了換號碼,有急事,要求以無褶存款匯款10萬元至郵局帳戶,結果許姓女子因此被騙10 萬元。
台中地院認為劉男以偽造文書手法幫助詐欺集團取財,雖然獲利甚微,但造成被害人眾多、被騙金額甚高、侵害國家法益甚重,警方追查甚難,全案審結分論併罰,重判劉男徒刑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