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佔據手機族最長的使用時間,而臉書(Facebook)及谷歌(Google)由於提供使用者新聞的服務,賺取大比例的廣告收入,引發媒體業不滿,澳洲政府便出手要求訂立準則,規定臉書和Google為此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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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澳洲財政部長喬許·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下令訂定準則,要求臉書與Google等科技業巨頭向新聞媒體為使用內容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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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Scott Morrison(右)與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左)。(圖/達志影像/AP)澳洲政府早在去年7月就要求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制定自願性守則,但隨著時間過去,雙方始終未達共識,政府便命令ACCC在今年7月底前發布準則草案。
由於疫情的緣故,澳洲的媒體受到嚴重打擊,大型媒體公司已實施減薪,由於廣告收入銳減,還有幾家報社宣布停刊。相較傳統媒體的不景氣,澳洲的網路廣告收益中,除了分類廣告,Google賺了多達47%,臉書也有24%。(編輯:林奐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