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之前雖擬放寬因新冠肺炎(COVID-19)受隔離者或接受治療的人,可延長至6月底申報,但外界也憂心報稅期間人潮聚集可能有風險。為此,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3)日表示,所得稅申報期間將全面拉長一個月,所有納稅人都可延長至6月30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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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3月初公告延長今(2020)年3月至5月各類國稅申報繳納期限及分期方案,適用對象僅限3大類,包括個人、營業人及扣繳義務人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內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不論營業稅、牌照稅、房屋稅、菸酒稅、貨物稅、特種貨物及勞物稅、綜所稅及營所稅等8大稅目,最長可延長逾1個月,最多分36期。
而這次可延長的稅目及延長時間,都超越過去SARS、高雄氣爆等非常時期,可說是史上最大規模延長、分期繳稅措施。不過,今日財政部長蘇建榮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認為,5月報稅期間可能有幾百萬人上國稅局報稅,建議針對所有申報戶全面延長,而非僅受隔離或接受治療的人。
為此,蘇建榮表示,目前國內疫情沒那麼明朗,已經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並獲初步同意,所得稅申報將全面延長一個月,等於所有納稅人皆可延長申報至6月30日,有整整兩個月可以報稅。雖然各地區國稅局會有防疫措施,但蘇仍呼籲國人多利用網路申報,少跑國稅局,以降低群聚感染的疑慮。
而財政部13日也發出進一步說明,指出配合展延申報及繳納期限,延長下列作業期間:
一、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為109年4月28日至6月30日。
二、綜合所得稅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109年7月10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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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109年7月31日前將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前述資料得於109年7月30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
財政部表示,為協助納稅義務人於疫情期間靈活運用資金,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提前1個月於109年6月30日退稅,第1批退稅案件之適用範圍為109年6月1日前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語音回復、5月11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以紙本申報(包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的案件,即使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30日,提前退稅期程及條件仍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