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因應全球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我國自3月19日起,所有民眾自國外入境後皆應配合居家檢疫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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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自台灣時間4月18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灣時間4月4日零時起)如有歐洲、美洲地區旅遊史,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件的資料,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無專用房間(含專用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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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除了居家檢疫者之外,居家隔離者若有上述情形,也可向各縣市地方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入住防疫旅館。國內各縣市防疫旅館目前尚有4,703空房可供入住,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https://taiwanstay.net.tw/)防疫旅宿專區查詢,並洽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
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