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棄置廢棄口罩 查獲最高可罰6千元

▲台中市重要交通站點,火車站、客運轉運站、機場及公車站等,出入口處張貼「口罩不亂丟」宣導圖卡。 (圖/柳榮俊翻攝2020.4.2)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0-04-02 15:50:04
因應2019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口罩成為民生必備物資,為宣導民眾不隨意棄置廢棄口罩,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陸續前往重要交通站點,張貼「口罩不亂丟」宣導圖卡,傳授正確丟棄SOP,同時加強稽查人潮聚集場所,督導管理單位落實垃圾清潔,全力降低疫情風險。環保局表示,如查獲隨意棄置使用後口罩,依法最高可處6千元罰鍰,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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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指出,日前已函請台中市重要交通站點,例如火車站、客運轉運站、機場及公車站等,於出入口處張貼「口罩不亂丟」宣導圖卡,並要求落實場所環境自主管理、增加垃圾清潔收運頻率,及評估增設垃圾桶,提高民眾丟棄口罩的便利性,減少隨意棄置情形。

環保局強調,即日起將加強稽查人潮聚集場所、鄰近大型醫療院所停車場周邊,以提升環境衛生品質,如查獲隨意棄置使用後口罩、垃圾或煙蒂等環境汙染情事,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裁處,最高可處6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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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長吳志超提醒,正確丟棄口罩方式,應先提口罩兩側的耳掛繩,將白色防護層向外反折,有顏色面向內,再丟棄至一般垃圾桶,丟完再用洗手乳(液)洗手,請民眾勿隨意棄置,一同維護乾淨市容。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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