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雞福來爹」林義豐的伍彩集團在台南市安南區推出新建案,被台南市地政局查到未申請建照就豎立廣告看板,並在臉書宣傳「台南市公告,青年温馨宅,開放粉絲好友訂購」﹔南市府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楊璿圓表示,該廣告易造成消費資訊不對等,萬一建照未獲核准,或取得建照內容與當初廣告內容不符,容易產生消費糾紛,涉有欺瞞消費者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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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豐在臉書廣告宣傳預售。(圖/記者陳聖璋翻攝)林義豐在臉書大打廣告,「高房價、低薪水該如何買房?虧雞福來爹豐哥曾說過,真正替年輕人著想,讓他們買得起、住得起,可以安心工作,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34戶社區青年溫馨住宅正3樓透天,8米路一律599萬(建坪51+地坪32),等於大樓每坪約8萬8千元/坪規劃;虧雞首推台南青年溫馨宅閃耀登場」。該建案地點還註明國姓橋下「虧雞大道」。
台南市地政局及法制處發現後,隨即前往伍彩集團稽查,業者表示目前並無消費者預訂,承諾於4月10日前拆除廣告看板及移除臉書廣告內容﹔記者聯繫該公司,該公司不回應,只說,「聯絡不到豐哥,渡假去了吧?」。
▲台南市地政局及法制處至伍彩集團聯合稽查。(圖/台南市法制處)楊璿圓指出,預售屋市場亂象頻仍,有些建商尚未取得建照,就大肆宣傳廣告,吸引不知情民眾進場預約購買,建商這類銷售手段明顯是資訊不對稱,涉有欺瞞消費者嫌疑。
楊璿圓說,建商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預售房屋,並開始銷售房屋,致購屋人誤以為已取得建造執照,依其情形,如涉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者,公平交易委員會得依公平交易法予以處分,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其行為,如不改正,最高可裁罰5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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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表示,預售屋係指建商先行銷售尚未蓋好的房子,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物須領到建造執照才能銷售。預售屋的廣告、建材表、樣品屋及契約等,皆會影響消費者的判斷,消費者需詳細查證、詢問與磋商買賣雙方,未來應履行的權利義務,才能減少交易糾紛,保障交易安全。
▲遭稽查隔天,伍彩集團即稱林義豐「渡假去了」。(圖/記者陳聖璋攝,2020.04.02)法制處呼籲,消費者欲購買預售屋應謹慎,購買前可由該預售案的廣告單、報紙廣告上找到建照號碼,如果沒有,應直接打電話向業者或案場詢問,先查詢建案的「建照號碼」確認該案是否已取得建照;對於預售屋這類高單價商品,消費者更應聰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