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球星「詹皇」LeBron James 2年前為了一宗刺青官司上法庭作證,最新法官判決出爐,刺青公司無權控告NBA 2K侵權,法官認為,「球員身上的刺青屬於球員形象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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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詹皇設計刺青的公司Solid Oak Sketches認為,他們擁有詹皇的刺青版權,因此要求製作NBA遊戲的Take-Two公司需支付版權費,詹皇當時出庭作證主張,圖案刺在他身上就是他的,不滿刺青公司又來分一杯羹。
2年過去了,官司終於告一段落,法官認為NBA遊戲中只0.000286至0.00431%的數據與球員刺青相關,且現役400多名球員中只有3位授權球員身上才有出現刺青,非常小且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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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駁回此訴訟,表示刺青在遊戲中出現是合理的,「因為它不再是創作者的設計作品,而是球員形象的一部分。」且這些刺青未出現在任何遊戲的營銷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