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全面清查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員工之同住家人

▲彰化縣衛生局特別針對醫療、長照機構員工的同住家人也要全面清查,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3.28)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2020-03-28 20:40:01
2019新冠肺炎(OCVID-19)疫情持續升溫,日前國內醫療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已出現員工確診案例;為避免院內群聚感染發生,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宣布,即日起針對縣內醫療、長照機構員工,如果同住家人是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該名員工必須限縮工作範圍,並加強健康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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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防疫期間,員工同住家人若處於居家檢疫期間,應需嚴格落實健康監測。(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3.28)

彰化縣衛生局通知縣內各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應立即清查機構內員工之同住家人有無14天內境外返國之旅遊史;若有,應將該員工列冊管理,予以適度調整及限制員工之工作範圍,並同步監測該員工健康管理,直至其同住家人居家檢疫期間結束。

葉彥伯表示,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對於員工之同住家人從境外返國之旅遊史資訊無法直接掌握,為強化機構內院內感染管制及維護其病患健康,機構清查重點為員工同住家人有無境外返國旅遊史,並規範其員工需詳實主動提報單位主管,員工於其同住家人檢疫期間,應每日落實執行量體溫及監測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且需留下紀錄。

▲從事醫療照顧工作之人員,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醫師懷疑疑似新冠肺炎感染,就需進行採檢,以防防疫缺口,杜絕院內感染。(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3.28)

葉彥伯強調:對於從事醫療照顧工作之人員,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醫師懷疑疑似新冠肺炎感染,就需進行採檢,以防防疫缺口,杜絕院內感染。

醫療院所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可處罰6萬到30萬元;長照機構如果違反,可處1萬到15萬元,或可勒令停止所有業務,直至改善。如果醫護人員生病依然上班,或是拒絕採檢,依法處予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若有發燒症狀,除了禁止上班外,應配合接受採檢不得拒絕。(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03.28)

葉彥伯呼籲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防疫期間,員工同住家人若處於居家檢疫期間,應需嚴格落實健康監測,若有發燒症狀,除了禁止上班外,應配合接受採檢不得拒絕,如連續兩次採檢都陰性,退燒超過24小時且呼吸道症狀緩解,經醫師評估後就可以恢復上班,以免因為14天不能上班,造成照護人力上的短缺,並可保障院內感染管制及維護病患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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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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