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受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的市民負擔,嘉市府財政稅務局針對使用牌照稅繳納盤點各項紓困措施及提供最大的稅務協助,提出紓困3重點給有需要的市民,讓市民安心度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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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 109年使用牌照稅 50%,於稅單直接減免。
二、納稅義務人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等,牌照稅繳納期限展延至109年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納稅義務人無須事先提出申請,惟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該局申請並繳納稅款。上述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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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能於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限繳稅金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該局網站已建置「防疫免出門稅捐e專區」,民眾可至專區辦理相關稅務事宜,並請多加利用e化方式繳稅,使您防疫免出門,也能申辦稅務大小事。另109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繳款書已全面寄出,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可利用多元補發稅單管道(附表)申請補發。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