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今(25)日開出3張違反居家檢疫罰單,重罰違反居家檢疫者,且各裁重罰新台幣30萬元。縣長翁章梁強調,凡是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未依規定擅離指定住所者,一律重罰絕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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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義縣是少數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零確診的縣市,絕不容許任何人為一己之私,打破社區防疫的漏洞。所以日前有3位民眾從5日到21日,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警方接獲舉報後,隨即會同衛生所到現場查訪,均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今天開出3張罰單各裁重罰30萬元罰鍰。
縣府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2月25日公佈,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將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10萬到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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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說,截到今天為止,共開罰5人,依違反規定的情節輕重,分別開罰1人5萬元、1人15萬元,以及3人各30萬元;再次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民眾,隔離或檢疫期間,應完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如未配合而違反規定,將依法從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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