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李姓男子曾因案遭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員警取締,去年9月騎機車違規又遭文正所員警攔下,李男一時失控而對謝姓員警爆粗口「XX娘,文正,文正都最X掰」、「我講文正都最雞掰,不行喔」、「最X掰啦」發洩,連珠炮脫口而出,被警方依公然侮辱及侮辱公署罪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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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二分局調查,54歲的李姓男子去(108)年9月15日17時40分許,騎乘機車在臺中市五權西路與柳川東路口紅燈左轉,被文正派出所謝姓員警攔獲;李男開始爭辯否認,並要求必須看過監視影像始接受開單,還質問員警是那間派出所的,謝員回稱「文正」李男因多年前因故曾遭文正所取締過,聽到「文正」時情緒就冒火,接續對於謝員辱罵「X你娘,文正,文正都最X掰」、「我講文正都最X掰,不行喔」、「最X掰啦」,經警勸阻無效,被後方趕來支援員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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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李男違規紅燈左轉,及後續爆粗口的過程都被謝員配戴的紀錄器錄下,警方對李男製作詢問筆錄後,製成光碟及譯文附件依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公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李男辯稱伊講「幹」是口頭禪,而且是在自言自語,沒有辱罵員警及公署的意思,之前與文正派出所有糾紛,對文正派出所有些感冒,聽到是文正派出所情緒無法控制才會這麼說。法官認定李男確有刻意針對員警執行之職務及文正派出所辱罵之意,台中地院上週審結判處李姓男子拘役15日,折算罰金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