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居家檢疫者趴趴走!桃園市近日有名20幾歲男性,於109年2月29日自中港澳流行地區入境,但還未到檢疫解除日就四處趴趴走,恐形成防疫劇大缺口!衛生局報警協尋到案後,已於3月12日開立裁處書,並經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協調後,除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外,移至集中檢疫場所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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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衛生局表示,這名由中港澳地區回台的民眾,需配合中央居家檢疫防疫政策,居家檢疫解除日期為3月15日,經民政系統於3月2日通報失聯,請警方協尋,經民政及警政人員查訪後發現3月2日、3日、5日及10日均外出購買食物。
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表示,區公所3月2日發現該男子失聯後,由警政單位協尋,經民眾及警政人員查訪後發現他共有4次擅離處所外出購餐的情形,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經警察局蒐證屬實並移案衛生局,核定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同時考量該男子仍有擅離居家檢疫處所可能,因此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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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這名男子違反居家檢疫措施,遭到重罰100萬並強制安置。圖為行政院副院長日前視察機場親自用手機掃描居家檢疫QR Code。(圖/資料照片)衛生局指出,違反居家隔離或檢疫措施者,均可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提醒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民眾,不要擅離指定隔離及檢疫處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從重從嚴處辦。衛生局表示,截至12日為止,因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個案總計共裁處19人,裁罰總計金額為246萬元罰鍰,此個案是全國第3張百萬罰單,也是桃園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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