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臉書社團上瘋傳一張違規罰單照片,新北市警察局一輛警用拖吊車拖吊故障警車時行經國道,竟遭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以「拖有非於高速公路故障之車輛行駛高速公路」為由開罰,開罰的對象還是「新北市警察局」﹔事後公路警察局認為舉發程序有瑕疵,已行文新北市撤銷該罰單,並檢討開單警員缺失,避免警察友軍間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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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罰單是2月3日上午9時35分由國道九隊七堵小隊林姓警員舉發,當時新北市警汐止分局拖吊車拖吊一輛故障警用巡邏車行經該路段,林認定「違反拖吊非於高速公路故障之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逕舉,使用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證舉發,車主地址還註明新北市府中路32號,就是新北市警察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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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依規定,拖救廠商須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簽約合作,才能拖吊在國道上故障的車輛,非簽約合作拖救廠商的拖救車,不得在高速公路拖吊在高速公路上故障的車輛;針對新北警方個案,違規是事實,但必須現場攔停,不得逕舉,認定林的舉發程序有瑕疵,將行文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罰單。
罰單在臉書警察相關警察社團瘋傳,網友回應「國道跟平面的不合又不是新聞」、、「如果這不是故意,什麼是故意」、「,但也有人認為「違規是事實喔!國道警局是用應現場攔查,不得逕行舉發,撤銷這張紅單讓雙方都有台階下!」國道九隊針對該舉發缺失,列入案例教育,利用勤前教育、常訓加強宣導,強化員警交通法令及執法專業知識,要求主管及審核人員落實督導審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