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COVID-19 (武漢肺炎) 在社區傳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多名檢疫者要求限期不得離開住所,但台北市衛生局在21日又查獲8人擅離指定地,到處趴趴走;累計至今已有 57 人違規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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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分別於2月20日及21日對 3 名及 8 名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的居家檢疫民眾各裁處 1 萬元罰鍰,這 8 名未配合居家檢疫者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因此通報裁處。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民政局提送衛生局查證,確認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分別處新台幣 1 萬元罰鍰,衛生局已開立裁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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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統計到2月21日止,一共開罰 57 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 1 萬元罰鍰計有52人、7 萬元罰鍰計有 4 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 6 萬元罰鍰有 1 人。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於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再次違規則從重裁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