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 洪申翰籲台商勿迫台幹返中復工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認為,疫情當前,台商不應強迫台幹返中復工,成為防疫破口。(圖/記者劉育辰攝 2020.02.17)
記者劉育辰 / 綜合報導-2020-02-17 10:13:50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衝擊全球經濟,中國首當其衝;但近期傳出不少台灣及員工被要求返回中國工廠復工、甚至會要求員工從台灣運送超量口罩回到中國工廠「上繳」,對此,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今(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商不要強迫台幹返中復工,也要求部會介入掌握「硬起來」避免台幹成為防疫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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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表示,目前中國各級政府的疫情管制指令相當混亂、疫情狀況缺乏透明公開,可以預見,被迫赴中工作的台灣人將面臨極大不穩定性與生命安全風險。因此,企業在中國疫情尚未控制前不該讓員工犯險,而台灣政府更應盡力保護台灣員工的選擇權利。

洪申翰也呼籲,在中設廠之台商應該善盡防疫的社會責任,不要在疫情控制前要求台幹赴中復工;再者,相關部會盡快掌握台灣員工被迫提前飛往中國工廠復工情況,同時要求經濟部、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善用行政手段與法規,保護台幹健康與選擇權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指出,預防職業災害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包括《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都有相關規定,因此,無論是基於勞工職業安全及健康保護,或是積極的防疫政策,政府各該單位應成立跨部會協調機制,並課予雇主更強烈的通報義務,確實掌握目前滯中人數及即將派遣赴中的勞工人數,以避免不必要、可避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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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友聯強調,雖然勞動部已於1月30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但僅以宣示性的「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但隨著疫情越來越難以控制,勞動部應更積極的明確宣示勞工可以合法行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之規定,確保勞工基於健康與生命威脅的「退避權」,以及《民法》第 483 條之 1 中「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的明確保障。政府對於在此刻仍執意派遣勞工往疫區的工作的企業,應列入包括勞動檢查、租稅優惠、金融監管及國家基金投資等相關政策考量,讓政府成為勞工的後盾,保護勞工權益,也防止疫情的擴散。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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