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防疫期間學生受教權 中市府發布「先入學後補件」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中市府教育局發布就學措施,可以「先入學,後補件」的方式轉入學校。 (圖/教育局提供2020.2.1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0-02-14 18:30:01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許多赴中、港、澳就業的民眾無法回當地工作;為讓其子女學習不中斷,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發布就學措施,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台中市民,家裡有原在中港澳接受高級中等以下教育的子女,可「先入學,後補件」的方式轉入學校,學齡前的子女如有就讀幼兒園需求,也可洽詢教育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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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子女原在中港澳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完成居家檢疫14日,確認無感染武漢肺炎後,在台中市設有戶籍的國中小學生可持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無設戶籍者則持入出境許可證或合法居留證至學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其他相關學歷證件後補處理;高中(職)學生得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到有缺額的學校註冊組申請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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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規劃短暫在台銜接學習,中港澳國中小台生得於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也可向學校申請隨班附讀。

教育局指出,中港澳入學年齡與台灣不一致,為協助返台就學學生適應,學校應召開專案會議,評估學生需求,協助編入適當年級,並提供學業及生活輔導,讓學生在和諧、友善的校園學習成長,相關入學措施,可洽教育局各教育階段業務單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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