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全國首例居家檢疫男子自行外出 恐成防疫漏洞

▲中壢這名居間檢疫列管的男子,違反規定擅自離家外出訪友。轄區的中壢分局仁愛所得知後,立即要求該名黃姓男子返家,但一直到下午4點39分左右他才返家隔離,這段外出期間也成為防疫漏洞。(圖/中壢分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 / 桃園報導-2020-02-05 15:31:48
武漢肺炎的疫情持續延燒,桃園市中壢區一名39歲居家檢疫列管的男子,昨(4)日違反規定擅自離家外出訪友;中壢分局得知後,立即要求該名男子返家,但直到下午4點39分左右才返家隔離,外出的期間恐將成為防疫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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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表示,1名居家檢疫列管對象,因1月份有至武漢,因此實施居家檢疫,但昨天12時多卻違反隔離規定離家訪友,警方接獲通報立即要求該民即刻返回隔離住所,當天下午4點多這名黃姓男子才返家隔離;此為桃園首例違反隔離列管案件,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市長今(5)日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從嚴處罰;警方呼籲民眾目前乃防疫非常的時期,應遵守相關的規定,如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最高可從嚴懲處15萬元罰鍰。

桃園市政府中壢警分局2月4日接獲防疫中心訊息通報,轄區1名居家檢疫民眾的防疫手機,11點19分出現訊號異常,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至列管民眾住所查看;經查該民眾確實於上午12點38分逕自離家無誤,警方立即要求即刻返回隔離住所,並調閱大樓監視器追查行蹤,該民眾已於同日下午4點39分返家。

警方說,目前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的防疫追蹤系統,如「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任何違反居家隔離行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違者可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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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惟「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經實際運行尚有誤報及遲報問題,誤報部分警方可到場確認排除,惟遲報部分將透過市警局向NCC反映排除技術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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