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大叔」性侵男童恐嚇要「殺了你」 檢方提公訴

▲台南一名變態男子性侵、猥褻數名男童,檢方認涉犯強制性較、強制猥褻等罪,27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2019-12-27 16:49:55
台南一名變態男子性侵、猥褻數名男童,該名男子今年6月被收押,2個月後獲得保釋,再度進入校園,性侵男學童,更恐嚇被害男童「敢告訴你的爸媽,我就殺掉你」﹔27日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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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被告經常出入台南某國小,與該校多名男童玩球,並經常提供其手機遊戲供男童把玩,或請男童吃零食飲料,遂與該校多名男童相熟及互動熱絡,男童暱稱其為「大叔」;被告竟利用上開關係,以及男童易沉迷手機遊戲與年幼易欺之特性,對數名男童性侵、猥褻。

▲受害男童母親不堪孩子被性侵的打擊,導致流產,身心嚴重受創。(圖/記者陳聖璋攝)

檢方審酌被告刻意投被害男童之所好、或利用被害男童之身心與家庭經濟狀況,長期對被害男童強制猥褻等犯行,手段惡劣,犯後亦多次飾詞狡辯而態度不佳,其犯行除造成某受害男童長期心理嚴重創傷外,亦造成該男童之母親知悉後,身心嚴重遭受打擊,更造成其他受害男童受有身心發展之負面影響。

受害男童於陳述受害經過時,呈現高度罪惡感、害怕、恐懼、噁心、焦慮、不安等感覺,且明顯有睡眠中驚醒、夢囈、明顯情緒起伏、違反秩序等心理創傷反應。

起訴書指出,被告長期對數名男童強制猥褻,審酌其是否因有性心理病態而犯行,顯有較高之再犯危險而確有施以治療之必要﹔檢方認被告涉犯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加重強制猥褻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108年6月19日,某位受害男童父親看見男童在超商店裡,一位中年男子正抱著男童,男童父母趨前,發現該名男子一手抱著男童,另一手疑似伸入男童褲裡,男童父親喝斥,「你為什麼抱我兒子?」,該名男子辯稱,「我只是跟他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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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家後男童表示,「大叔」只是拿手機給他玩、給他看,男童母親直覺有異,在警方陪同下看了超商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男子的動作非常詭異;男童母親進一步詢問後,男童才說「媽媽,如果我告訴妳,妳就沒這個兒子了,因為有人會殺我」,男童母親大為震驚,追問下才得知,男童在小一升小二時,就已慘遭這名變態「大叔」性侵。

受害男童母親遭受此事打擊導致流產,「我曾想到要去學校跳樓,我不想活了」男童母親痛哭,「我的孩子這一輩子要怎麼辦?」;受害男童2度遭到性侵,身心嚴重受創,時常一個人縮在牆角,每晚睡覺都會做惡夢,更在牆上寫下「恨」、「臭」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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