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候選人蘇治芬今日公開質問自上週張麗善縣長是否拆除違法農舍?張嘉郡候選人和張麗善縣長口中的「一切合法」連篇謊言,蘇治芬說,張家公然竊佔國有地,種起落羽松、在旁邊蓋起招待所,涉及刑法第320條竊佔罪、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以及第179條不當得利罪,張麗善縱放恐涉貪汙治罪條例,呼籲檢方以及主管機關調查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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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表示,她要張麗善不要忘了,貪污治罪條例有第6條第四款,明知道應該以較重的條文處罰,卻用比較輕的去處罰,則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嫌,拆、罰的權責都在縣長的手上,張縣長不應「知法玩法」。她提醒,張家還有其他違建使用,不只一例,張縣長到底拆不拆農舍?
▲蘇治芬指張家涉及刑法第320條竊佔罪、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以及第179條不當得利罪,張縣長縱放恐涉貪汙治罪條例。(圖/記者蘇榮泉攝,2019.12.26)蘇治芬說,青埔農舍一切合法,但違法房子有四幢,張嘉郡候選人還說農地是經過「認定」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才向公所申請起造,事實上農地坐落於優良的特定農業區,毫無農耕事實。
蘇治芬競選辦公室指出,韓國瑜還有張嘉郡家族都是說謊家,「騙、騙、騙、騙」四大騙謊言,第一騙是李佳芬自家農舍在縣府勘查已認定是違建,仍繼續提出訴願甚至轉手賣出農舍,經內政部訴願審議會已認定農舍違規事實明確。
▲張嘉郡指農地是經過「認定」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才向公所申請起造。(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9.12.26)競選辦公室表示,李佳芬農舍違建案,張麗善縣長表示「縣府立場沒有任何徇私也沒有偏頗,只要發現任何不法就依法行政」,然而縣府沒有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開罰6到30萬,以違反空污法輕罰2739元。
競選辦公室又說,張縣長面對自家農舍,取得使照建照後多次加工長高長大,違規遠超過使用執照登載7.57%建蔽率七倍之多。還大言不慚、睜眼說瞎話的說「一切合法」是第二騙。
▲蘇治芬質疑方正的田地,為何是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圖/記者蘇榮泉攝,2019.12.26)而第三騙是青埔宮被揭發是違建後,張嘉郡立委候選人卻故意在臉書上貼出農舍的建照、使照,聲稱農舍使用一切合法,意圖用部分合法掩飾實際非法的事實。張家土地屬於特定農業區,是必須特別保護的優良農地,何來張嘉郡所言「經認定較靠邊較不適耕種的土地」?
第四騙,自青埔宮豪華違規農舍被週刊踢爆後,雲林縣府農業處表示如果有明顯違規,會依法處理,至今已超過一個禮拜縣府卻無消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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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郡競選總部發言人許哲賓回應指出,有關蘇治芬所指青埔農舍這些建築物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都是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期的縣府及公所所申請及合法核發,為何之前一切都合法,而到了蘇治芬選舉時變成違法,這是否蘇治芬立法委員自己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