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6)日指稱蔡政府稅改真相是富豪吃肉庶民喝湯,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造成貧富差距擴大,對此,財政部提出8項數據反駁,強調新制為所得稅結構整體性調整,參考國際趨勢,建立具競爭力環境,並非為富人減稅,各級距申報戶均享有減稅利益,民眾普遍反應有感降稅,尚無擴大貧富差距或為僅照顧富人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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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首先提出調高綜合所得稅4項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年薪40.8萬元、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4口之家年薪123.2萬元,無須繳稅。依2018年度申報資料,減稅利益393億元,556萬申報戶受益,占全部633萬申報戶的88%。
若從2018年度實際申報結果來看,財政部認為民眾普遍反映有感降稅,各級距申報戶均享有減稅利益,中低所得者減稅幅度大於高所得者,適用稅率較低者(0%、5%、12%及20%),稅負呈減少情形,且稅率越低者,稅負降幅愈大,降幅分別為-84%、-54%、-21%、-5%,而適用稅率較高者30%及40%,因該等族群2018年度所得增幅較高,稅負反而有增加情形。
至於國民黨團認為獲益較高的族群,其實2018年度負擔稅額較2017年度增加。財政部提出2項數據說明,包括2018年度所得淨額超過1031萬元且股利所得採分開計稅申報戶(即稅制優化方案外界認為獲益較高者)與實施新制前(即維持106年度課稅規定,舊制)相較,計6880戶稅額減少。而這6880申報戶占2018年度總申報633萬戶比率約0.1%,負擔稅額達新台幣786億元,占該年度整體申報戶稅負比率約31%,較2017年度負擔稅額722億元(占比約26%)反而增加。
不僅如此,這族群於新制實施後,其股利雖得按28%稅率分開計稅,惟同步喪失舊制下原享有的可扣抵稅額,且其股利於營利事業階段尚須負擔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高至20%所增加的稅負。
此外,財政部指出,新制為所得稅結構整體性調整,參考國際趨勢,建立具競爭力環境,並非為富人減稅,且已具相當成效,而且2018年實施新制旨在「建立符合國際趨勢且具競爭力的公平合理所得稅制」,解決我國經濟發展極需的資本及人才問題,於建構優質投資所得稅環境下,同時兼顧租稅公平。
財政部強調,我國綜所稅原最高級距稅率為45%,與鄰近國家相較,高於韓國42%、新加坡22%及美國37%等,不利於我國延攬優秀人才及吸引投資,進而影響經濟發展。為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才調降最高稅率為40%,希望引進優秀專業人才,進而提升產業創新升級、增加投資及就機業會。
鑑於資本市場具有國際化、資金流動性高等特性,國際間主要國家如美國、英國採分級分離課稅、德國採單一稅率分離課稅、法國採部分免稅等,因此對於股利所得訂定與一般所得不同的課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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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投資台灣優先」的投資所得稅制,與世界各國競逐企業主要投資人的資金,新制參考國際趨勢改採股利所得二擇一課稅新制,投資人得選擇按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該稅率仍較德國(6.375%、義大利26%分離課稅稅率高,目的在適度減輕企業主要投資人稅負,以促進投資。
財政部還提出2018年度申報資料,綜合所得總額為6兆1042億元,較2017年度5兆8859億元,增加2183億元,成長3.7%,其中股利所得增加678億元,薪資所得增加1368億元,顯示新制於2018年2月7日總統公布實施後,已具誘發促進投資效果,資本市場活絡,企業提高員工薪資,投資人獲配股利增加,因所得成長,2018年度結算申報結果,整體稅收減少幅度較預期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