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情形可以自我了結 醫院鼓勵簽「預立醫療」

▲北醫附醫發生開錯刀事件,北市衛生局事後要求北醫附醫提交檢討報告。(圖/Pixabay)
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2019-12-16 18:11:48
今年一月《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根據規定民眾可以透過立下預立醫療,在「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等,五款特定臨床條件時,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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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北市衛生局指出,目前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人數共計1萬116人,台北市醫院就高達3493人,而且多半集中在台北市聯合醫院。

甚至簽署個案多為醫院院內的病患,男女比例為1比2,以女性居多,在補助下也有許多病患的家屬,加入簽署的行列,目前台北市有至少14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諮商服務,透過諮商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提前表達自己重症時的醫療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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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強調,這樣除了可以保障自己的善終的權益,也能讓親友減少放棄急救時,所需要面對的痛苦、紛爭等。

另外,目前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包含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囊狀纖維化症、多發性系統萎縮症、裘馨氏肌肉失養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泡症、脊髓小腦退化性動作協調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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