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定於年底公布實施。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10)日表示,該法案通過後,不僅解決目前全國500家農產品初級加工工場的工廠登記問題,也實質增加農民的農產品收入,有望讓農業整體年產值在10年內翻倍成長至1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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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指出,該法案增訂第18條,作為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的上位法源,未來農民或農民團體以合法且國產的農產品進行加工,能夠申請登記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解決過去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難以取得食品工廠登記的問題。
陳吉仲還指出,農產初級加工品將以正面表列加工方式及品項優先推動,目前規劃包括農糧、水產、林產等三大類,其中加工方式農糧類規劃乾燥、粉碎、碾製、焙炒等4類;水產類有分級、二(三)去、分切、汆燙、熟成及乾燥等6類;林產類則有造材、製材、製炭、蒸餾及粉碎研磨等5類。
▲農產初級加工品表列加工方式及品項。(圖/農委會提供)陳吉仲也強調,除了上述表列的品項外,農友只要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有機加工驗證,或是通過中央主管機關專案審查,也能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不過,醃漬、括醃漬、醱酵、製糖、植物油脂的萃取及精煉等高風險或高污染的加工方式,並不在此範圍內。
農民在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前,仍得先進行教育訓練。陳吉仲說,農糧類農友須經過「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教育訓練40小時;水產類 農民要經過「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40小時,並進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教育訓練30小時;林產類則須經由「加工技術及作業人員與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40小時;此外,所有類別農民每年都需回8小時。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委會今(10)日開記者會公布配套措施。(圖/農委會提供)農委會為輔導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符合食安規定,也建構一系列配套措施。陳吉仲表示,該會已設置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協助農友了解市場予食品加工風險;農委會建置7處農產品加值打樣中心,輔導加工製程與品管指標建立,以符合安全衛生標準;此外,該會也委請食品專家協助改善場區動線、作業環境及建立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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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強調,透過由農方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可串連一級生產、二級加工與三級行銷,加速農產業六級化,帶動約500家農產初級加工場健全發展,年產值估可增加約20億元,提高農產品加工量每年達7.5萬公噸,並有望將現今每年5千餘億的農產品整體產值,在10年內翻倍至1兆元。
另外,對於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是否是變相鼓勵農地改建為工廠,他強調,根據法規,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只能由農民或農民團體進行申請,且規定最大面積僅是200平方公尺,也就是只有60坪左右,還須在製程中全部使用國產產品,因此不會有農地違規工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