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6日無預警向高雄市政府請辭,並轉任國民黨提名總統參選人韓國瑜競選總部的總發言人。不過請辭時間點選在12月初,剛好就能領到新聞局長一職的年終獎金,也遭到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批評「拿錢走人」。對此王淺秋今天在接受廣播節目《POP撞新聞》專訪時,理直氣壯表示「我可是辛苦工作了一年欸!要是沒有違法,我領年終獎金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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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淺秋接受專訪時表示,自從高雄市長韓國瑜開始請假,並投入2020總統大選時,就有問她要不要早一點到競選總部來幫忙。「但因為高雄市府被黑的很厲害,為了先把家顧好,讓韓國瑜能在外面拼,所以才決定留在市府。」王淺秋說,後來是韓國瑜覺得時間差不多了,一直催促,但考慮到預算還沒有審完,如果這個時候落跑,把自己編的計畫、預算丟著不管,很不負責任,所以才等到預算審完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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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針對外界質疑,此時請辭是為了達到「能夠具領年終獎金的資格」,王淺秋則表示,「我從來沒算過年終考績到底多少,我根本搞不清楚,我不在乎,因為我也沒空去管它多少錢了。基本上,它有沒有違法?如果是法定可以的,那有什麼問題?」王淺秋說到激動處,甚至反嗆「我辛辛苦苦做了一年,做到快死掉,這工作不是人幹的,我沒有一刻懈怠跟放鬆,到底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