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之前拍的一則「分手篇」廣告,影片中出現另一家電商PChome的紙箱,被PChome控告其妨礙名譽,一開始檢方認為廣告手法幽默製造話題,並沒有真正構成妨礙名譽的事項,因此不予以起訴。如今台北地檢署認定廣告有貶抑之意,起訴蝦皮公司法人,和廣告製作的楊姓行銷總監和廖姓員工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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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分手篇廣告在去年5月推出,腳本大概是女友看見男友抱著PChome購物的紙箱,大罵他遲到、「罐頭訊息」、「消極」,並且出現「分手,是為了更美好的相遇」等等負面的意涵,並將男友趕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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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調當時認為,以上三個意涵並沒有直接謾罵PChome,至於是不是消費者對該店商的訂閱經驗反映,就由消費者自己判斷,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的項目。案子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北檢續查後,檢察官則認為該廣告其實有貶抑PChome的意味,直接間接影響PChome的商業信譽,如今依法起訴。
對此,蝦皮表示,「目前已進入法律的程序,不便多作其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