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振國內觀光,行政院日前提出夜市抵用券,能讓國民抵用200元的特定夜市消費,原使用期限至12月31日為止,但有鑑於明年農曆春節長達7日,研擬將使用期限延再延長1個月時間,至明年1月31日為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明年農曆春節從明年1月23日至29日,從小年夜至初五長達7日,因此不少民眾與夜市攤商希望延長夜市抵用券期限。據《自由時報》報導,行政院官員日前透露,雖然夜市抵用券上頭寫明使用期限至12月31日為止,但為了讓更多民眾在明年農曆春節使用,可直接由官方公告延長期限。
▲夜市在台灣的各大縣市都有,每條夜市都有不同的屬性。(示意圖/記者陳致宇攝)交通部觀光局日前推出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各部會也相繼推出第二波加碼方案,其中200元夜市抵用券就是由經濟部推出。根據規定,自由行旅客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旅宿業者,並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除可獲住宿1000元折抵外,每房經濟部將再發給4張面額50元的夜市抵用券,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原使用期間從9月16日至12月31日年底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官方統計,夜市抵用券9月中印發580萬張後,第二波加碼再發400多萬張,總計約發出1000萬張,以帶動國內旅遊與夜市買氣。
夜市抵用券經陸續加碼後,目前可至全台83處夜市使用,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預估,本方案可帶動17.4億的消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