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開刀房喋血案被告林光宇,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處休職半年期滿,上(11)月29日復職,成醫表面上依法讓林光宇復職,卻不讓他回總院復職,將他安排去斗六分院上班﹔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質疑,成醫「兩面手法」,根本沒有落實改善職場環境,恐怕仍存在著「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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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質疑,成醫根本沒有落實改善職場環境,也罔顧林光宇應有的權益與保障。(圖/記者陳聖璋攝)陳玉鳳表示,成醫若已積極改善職場環境,消弭「職場霸凌」,打造友善愉快、公平的職場環境,何須擔憂林光宇回總院復職?成醫的聲明指出,「審酌法令規定、司法裁判、當事者權益並兼顧病人安全、醫療運作等,各層面而安排其職務後作成決定, 爰暫派林員於成大醫院斗六分院工作」。
陳玉鳳說,林光宇是加害人,但也是「被害者」,成醫是否同樣公平地「審酌當事人權益」?還是成醫只考量原單位的人員之疑慮,卻罔顧林光宇的權益?
▲林光宇的復職令及公文。(圖/記者陳聖璋翻攝)陳玉鳳指出,依法院一審判決、監察院、公懲會等三份報告,均認定成醫的確有職場霸凌,如果成醫對於職場環境有落實改善,應該讓林光宇回總院復職;而且,復職不是「回復原來的職務嗎」?
我們可以諒解原單位的人仍會擔心之疑慮,但可安排林光宇至其他單位,陳玉鳳說,而非故意讓他到斗六分院上班,且還是在總務組,這也不符合今(108)年台北護理之家大火之後,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疾呼的「護理人員應回歸護理專業」;護理師的工作內容不應包山包海,總務組的工作完全不符護理師的專業專長,陳玉鳳強調,顯見成醫仍是沒有落實改善職場環境。
陳玉鳳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明文,應考量人員之身心狀況及上下班路途距離之遠近,林光宇的職業安全應受到保障,這在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亦同樣有所規範;這樣的安排容易造成人員身心的疲累,林光宇也是受害者,他確實有犯錯,必須為自己的錯付出代價,他也得到了懲罰,並表達深深的悔意,為何成醫無法在他復職這件事,釋出更大的善意?對於陳玉鳳提出的各項質疑,成醫不願多作回應。
▲陳玉鳳指出,法院一審判決、監察院、公懲會,均認定成大醫院確實有職場霸凌的問題。(圖/記者陳聖璋攝)林光宇指出,11月29日他到斗六分院報到後,才得知被安排在總務組上班,從事一般行政工作。林光宇無奈地說,因為一陣子都沒工作,先將生計穩定下來再說,也能體諒成醫的困境及這樣的安排,林光宇坦承,「我很喜歡體循師、葉克膜的工作,可以幫助很多人,希望以後能有機會再擔任體循師的職務與工作」;家人希望林光宇儘早回職場工作,但更期盼他再擔任體循師,發揮其專業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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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107年9月,在心神瀕臨崩潰下,持刀刺傷同事陳彩鳳;一審判處林光宇有期徒刑一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則判林光宇休職半年,108年11月29日可以回成醫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