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 逾期加徵滯納金

▲108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原至今(30)日截止,因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12月2日。(圖/記者李清貴攝,資料照)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2019-11-30 12:42:36
108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原至今(30)日截止,因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12月2日(星期一),民眾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縣府財稅局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執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繳納截止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4日24時止免加徵滯納金,逾前述日期即須再繳納滯納金,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執行。另逾期繳納僅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該局自行經收稅款處繳納,其餘繳納方式均無法受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繳款期限內,民眾亦可使用下列方式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款;利用網際網路繳稅,包括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繳納;透過電話語音可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自行透過手機下載APP(目前有「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及「中國信託i繳費」三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並依APP指示步驟完成繳稅;或登入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臺灣企銀、臺灣銀行等網路銀行APP,再點選台灣PAY繳稅。

臨櫃行動支付,可持繳款書至宜蘭總局、羅東分局或監理站以行動支付感應繳納完成。以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繳稅,或使用行動憑證T-FidO繳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