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就是你家」要錢自己拿?台中市羅姓男子趁任職便利商店之機會,竟監守自盜,結帳時暗槓14萬多元的營業額、及3張中獎金額200元發票,張姓店長發現金額短少後調出監視器破案,台中地院上週宣判,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姓店員有期徒刑6月,並追徵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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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調查,羅姓男子係台中市北區「全家便利商店」一中讚店之店員,為償還他人之債務,竟動了公款的歪腦筋,今(108)年4 月7 日,趁其在便利超商換班結帳之際,未將收銀機台結帳之營業現金新臺幣14萬4,897 元及中獎金額各200 元之統一發票共3 張,投入店內之金庫,而在混水摸魚中私自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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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得手後隨即以ATM 存款存入後轉帳之方式,分別轉帳1 萬5,000 元、3 萬2,000 元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內,其餘款項則拿去清償債務或花用完盡。嗣於同日下午張姓店長驚覺帳務異常,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後才發現竟是員工監守自盜而報警。
法官審酌羅男具大學學歷且正值青壯,竟為私利侵占所任職超商之財物,犯罪後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上週(13)日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6月,並追徵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