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首例 勞動部認定文大打壓工會幹部違法解僱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今年6月底爆發不當解雇工會幹部勞資糾紛,日前勞動部裁決文大違法,要求回復幹部的工作並給付積欠薪資。(圖/記者黃仁杰攝, 2019.11.11)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2019-11-11 11:46:16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今年6月底爆發不當解雇工會幹部勞資糾紛,日前勞動部裁決文大違法,要求回復幹部的工作並給付積欠薪資,高教工會今(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文大推廣部教育長許惠峰將職場帶回白色恐怖時期、遭到扼殺的言論自由,自己坐領高薪卻指稱在推廣部任職10年的工會幹部為冗員。高教工會要求文大應撤換許惠峰主管職,而文大因此判決衍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許惠峰支付,不應由學校拿收到的學生學費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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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新上任的文大推廣部教育長許惠峰,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於今年6月28日,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發起教育長個人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天,不到3小時內立即下令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樹。高教工會於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决申請,經過4次調查會議,工會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工會要求文化大學校長與董事會,「必須立即撤換勞動部認定,嚴重違法亂紀、專斷獨權的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

判決書指出,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究竟欲解雇何人,何時解雇,僅為教育長與執行長2人所決定,人事單位事前並無計畫,不但未發現客觀標準與相關辦法,甚至不存在任何內部正式公文與書面記錄。另外也寫到,資方之辯稱不足採信,因為許惠峰當天下令解雇2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所進行之問卷調查活動有時間上的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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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今天也提出4點訴求,除了要求文大遵守裁決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也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而文大因此案衍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不應由學校拿收到的學生學費來支付,最後呼籲,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

工會強調,如果文大校長徐興慶與董事會,在清楚得知文化大學創下記錄,成為全台灣160家大專院校當中,第1家也是唯一1家因為嚴重打壓工會、違法解僱工會幹部,而遭到主管機關裁決認定的事實後,不立即撤換許惠峰,迴避工會訴求,甚至持續打壓工會,決定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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