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籲退場條例修正 提調漲學雜費、反校產信託

▲5大私校團體今(5)協同個個私立大專院校校長舉行記者會,指出私校退場草案中規定的校產信託設計,公益董、監事之指派以及學校法人解散後剩餘財產之歸屬等,讓私校的處境更加艱難。(圖/記者黃仁杰攝,2019.11.05)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2019-11-05 15:03:04
私立大專院校退場問題近幾年慢慢浮現,搭上總統大選熱潮,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專科學校協進會、私立學校文教協會、私立教育事業協會等5大私校團體今(5)協同個個私立大專院校校長舉行記者會指出,私校退場草案中規定的校產信託設計,公益董、監事之指派以及學校法人解散後剩餘財產之歸屬等,讓私校的處境更加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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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私校團體提出6項訴求,包括保障學術自由,提出有效的少子女化因應對策,維持公私立大專校院公平競爭環境,讓學校自主決定學雜費調整幅度,鬆綁私校募款法規,建立公平的教職員退撫制度。

輔仁大學前校長楊敦和說,主張私校是公益法人而非公有財產,受憲法保障私人財產條款保護,目前的修法版本讓政府可指派公益董監事,形同侵占私有財產,認為指派輔導專家出席董事會即可達目到監督董事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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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轉型退場學校應以信託方式託管財產,楊敦和表示,將學校的不動產交付信託基金,銀行界對於學校的經營也不熟悉,當學校非常需要靈活運運財務的時候,反而因為基金卡死,讓學校陷入危機,無法達成轉型或協助私校經營的目的,建議教育部只要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便可以發文至銀行、地政機關讓校產不得任意使用及可以達到管制效果。

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指出,現在的高等教育難以培育國際人才,北京清華大學1年的預算,差不多等於高教司今年補助大專院校的預算1千多億,就客觀數據來看,我們跟港大的教師薪水有3到4倍的差距,與還拿什麼去跟別人競爭,高等教育如何培育下一代,為了高等教育為了公共化,學費不得調漲,10幾年來物價調漲,也不見政府補助增加,犧牲的就是高教品質,不但無法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我們對不起我們的下一代,希望未來的總統能真正拿出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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