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苗栗縣竹南鎮外海的「海洋竹南風場」,8月28日因未遵守環評違法施工,遭環保署裁罰150萬。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等保育團體今(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裁罰金額僅佔總建置成本的0.00625%,沒有達到嚇阻其他業者的效果,因此將對環保署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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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指出,根據環保署的裁罰,開發單位有3日違規,但總計只裁罰150萬,平均違規一日的成本就是50萬,這和廠商一日成本相比太過划算;因此,保育團體將正式依法提起「公民告知訴訟」,釐清該公司是否遭裁罰後皆遵守環評承諾;同時,針對裁罰過輕不足以促使開發單位遵守環評承諾,今日下午也將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
▲保育團體針對海洋竹南風場違法施工卻僅遭輕罰,憤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圖/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提供)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表示,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對於環評承諾,應該「切實執行」;但由於環保署缺乏船、人力來監督,因此開發廠商就能把台灣當做殖民地一樣,「好像我們國家很好騙」。
「基本上我們這些環保、保育團體都反核,但現實看起來我們好像也在反對離岸風電。」文魯彬表示,保育團體事實上並不是反對離岸風電,他們反對的是不遵守承諾的開發單位與無力監督的政府,讓綠色能源的開發,反而造成生態保育危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提到,「上緯海洋風電」是台灣第一座大型商轉示範風場,離岸風機工程費用1日可高達上千萬,海洋風電22座機組總建置費用高達240億,但是違反環評多次卻只罰150萬,僅佔總建置成本的0.00625%,「對開發業者來說根本一點感覺都沒有!」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許馨庭痛批,政府明知風場開發案的位置有台灣白海豚存在,但還是將台灣白海豚變成了「開發成本」,讓「海洋離岸示範風場」(Formosa 1)的22架示範機組緊鄰或直接蓋在瀕臨絕種的台灣白海豚棲息地;其施工打樁、船隻往來與運轉所造成的水下噪音,都使台灣白海豚成為「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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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團體期望,針對離岸風機開發,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海保署、海巡署等四個單位應盡速成立跨部會監督平台,為可能被施工行為危及的瀕危物種台灣白海豚,留下最後一絲生存的機會。
▲環保署派員接受公民告知函。(圖/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