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硼」超標28倍! 市府祭史上最高6千萬罰款

▲台中火力發電廠規劃新增2部燃氣機組。(圖/資料照片)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2019-10-28 12:47:56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上月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放流水隨機抽驗,查獲5-8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竟再查獲1-4號、9-10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高達26倍、28倍,汙染更嚴重。台中市環保局今(28)日宣布,針對3處排放口違規分別開罰最高2000萬元,重罰史上最高6000萬元罰鍰;另據統計,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2萬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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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9月19日抽查中火5-8號機組放流水,「硼」濃度達121毫克/公升,超過標準值(5毫克/公升)24倍,嚴重違規,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

吳志超指出,由於中火10部燃煤機組設置年代不同,空汙防制、廢水處理設備不同,為釐清各機組放流水汙染情形,10月24日再抽驗1-4、9-10號機組兩處放流水,竟發現「硼」濃度高達134毫升/公克、141毫升/公克,分別超標26、28倍之多,「今年就查獲7次放流水超標!」

吳志超強調,市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於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市府將正式複查,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與環保局長吳志超說明中火放流水超標情形與裁罰結果。(圖/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包括「硝酸鹽氮」3次超標、「懸浮固體」1次超標、「硼」3次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說明,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預計12月全面改善完成,距今僅一個多月,且在市府督促下,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8號機組自主減產50%,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儘管如此,「違法就是違法」,市府按照水汙染防治法規定,針對3件汙染行為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000萬元,總計重罰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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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此次未提供台電意見陳述機會就直接開罰,吳志超說明,市府9月首次查獲中火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主動稽查竟又發現其它兩處放流水口「硼」超標26、28倍,為避免中火持續排放汙染,影響市民健康,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直接裁罰。

此外,吳局長也再次強調,台電在汙染設備改善完成前,應承諾更多減產比例;例如新建2部燃氣機組,需將等同發電量的4部燃煤機組除役或拆除;同時,也應24小時監控空汙排放,不得因廢水改善而影響空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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