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還需要討論,讓行政立法可以有效互相制衡,且權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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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政體制有很大的問題,總統權責相對不明,於憲法上我國總統僅有國防、外交的職權,並不參與政策決策,但是實際狀況並非如此,我國總統對於行政院長的任命權,讓總統有能力實際主導政策運作。而立法院的職權只能制衡行政院,造成錯誤的政策到最後下台的都是行政院長,總統只需坐壁上觀,形成總統「有權無責」的狀況,這部分也為人詬病已久。
為解決這樣的問題,不論是總統制、內閣制,皆須經過審慎討論,並選出一個適合台灣的制度,行政、立法可以有效互相制衡,且權責相符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