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 Uber 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1 條,交通部公告於 10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 Uber 駕駛須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並加入計程車行完成靠行。台北市政府昨( 21 )日已核復優酷公司( Q-taxi )可「免裝計費表」於北北基桃經營多元計程車, Uber 也宣布,明日起開始多元化計程車轉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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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1 條 10 月 6 日上路, Uber 改以「科技資訊平台」業者身份,與計程車行合作經營多元計程車, Uber 則須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車輛也要由白底黑字的租賃車牌改掛為白底紅字的營業用車牌,並加入計程車行完成靠行,業者另須提交輔導清冊列管,但不需要在車上強制加裝計費錶,可透過 App 預報車資,與一般計程車做出市場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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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公運處表示,過去經營多元計程車仍須於車內裝設計費錶,業者可依照車型、市場需求等因素自訂計費方式,但不得低於各地方政府核定費率。修法後,業者可申請免裝計費錶,改以 App 預報車資,優酷公司經交通部檢驗 App 計費方式後, 21 日已核復該公司可免裝計費表,於北北基桃 4 縣市經營多元計程車。
Uber 則向合作駕駛公告,已經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且可合法使用 Uber 網際網路系統,免裝計程車計費表經營多元化計程車的車隊合作,已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的駕駛, 23 日起可加入 Q-taxi 車隊,並確認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