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瞳與馬俊麟因戲爆出婚外情,馬俊麟在記者會上認愛王瞳,老婆梁敏婷受不了兩人的行為,為此提告王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律師李怡貞在節目上探討梁敏婷的行為,並透露若真告贏,實際可拿的金額,與400萬相較之下,恐怕要讓正宮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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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麟老婆選擇民事案件。(圖 / 翻攝YouTube )律師李怡貞在節目《什麼道理?》談到馬王戀,她解釋正宮很聰明不告通姦,而是選擇是民事賠償,因為通姦罪必須要有嚴格的證據,簡單來說就是抓姦在床的照片。但侵害配偶權,只需親親抱抱、過從甚密、曖昧簡訊、牽牽小手,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程度,便可達到侵害配偶權的標準。
▲凡有以上行為,正宮就可以告侵害配偶權。(圖 / 翻攝YouTube )而李怡貞也透露,通常侵害配偶權的求償金額落在10至60萬,與梁敏婷的400萬相差甚遠,不過也曾有判到100萬,但當時情況有牽涉到懷孕、墮胎較嚴重的部分。而梁敏婷提告的證據僅是周刊上的照片,李怡貞分析最多判賠30、40萬元已是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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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最高賠償金額。(圖 / 翻攝YouTu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