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房市轉熱,大小建商928檔期積極推案,過往建商拿錢落跑屢見不鮮,有專家建議,消費者應慎選建商品牌,並確認建案是否有履約保證,倘若建商落跑,導致購屋者付款卻沒房子住,經由民事訴訟,有機會拿回履約保證專戶剩餘價金,但若沒有履保,只能於法院判決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不過程序曠日廢時,且實質求償難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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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內政部制定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應辦理履約保證,常見的方式是「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不動產開發信託」是將建案土地、興建資金信託予銀行與建築經理公司,依建案工程進度控管興建資金,興建期間由信託專戶支付各項工程款及相關費用,專款專用於興建建案;而「價金信託」則由銀行或建經公司作為第三方機構,民眾給付的購屋價金都會進入第三方的帳戶,待產權過戶予買方後,將保管之價金交付賣方,完成交易。
但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表示,有履約保證仍可能發生因建商倒閉而未如期完工等情形,此時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如取得法院勝訴判決,得作為執行價金返還之依據,有機會可拿回專戶內剩餘價金,但可能需扣除手續費、仲介費等費用,才是最終取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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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沒有履約保證的情況下,劉韋德表示,需透過民事訴訟求償,打贏官司拿到勝訴判決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拍賣名下財產用來償還債務,若該人名下沒有資產,就只能換得債權憑證,等日後查到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程序上曠日廢時。
為避免畢生積蓄全成一場空,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消費者購屋前要慎選建商,需事先了解是否為一案建商,並注意有無履約保證,且履保業者是否真實存在,這樣購買預售屋才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