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年上半年4次查獲中火廢水超標,9月竟發現中火「再度違規」,汙染物「硼」超標24倍之多。環保局長吳志超今(7)日公布檢測數值,他強調,中火一年5次違規已屬重大違規,待中火依法提出陳述意見後,市府將於10月底做出處分,「不排除重罰最高2,000萬元,或者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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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與新聞局今聯合召開記者會,並在現場播放今年9月19日環保局前往中火廢水排放口的稽查影片,從影片中清楚看到,中火將廢水從排放口大量並持續地灌往大肚溪,環保局稽查人員採樣檢測,測出「硼」超出標準值多達24倍之多。
此外,環保局長吳志超也提出檢測報告,細數中火歷次違規情形,今年1月9日查獲硝酸鹽氮68.9毫克/公升、3月6日查獲硝酸鹽氮91.6毫克/公升,3月21日查獲硝酸鹽氮105毫克/公升,皆超出標準的50毫克/公升;4月10日也查獲懸浮固體72毫克/公升,超出標準的30毫克/公升2倍以上。目前市府累計已開罰2562萬2000元,創國營事業史上開罰最高紀錄。
此次環保局9月19日再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竟又發現「硼」濃度高達121毫克/公升,遠超出標準的5毫克/公升24倍之多,已達到水汙染防治法所定義的嚴重違規,情節重大。
新聞局長黃國瑋批評台電,9月19日稽查發現超標,已是一年中的第5次,已屬重大違規,尤其廢水排放至大肚溪,破壞生態環境是鐵錚錚的事實,要求中火負起責來,盡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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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超也強調,過去全國環保單位針對電廠著重在空汙防制,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強力要求鎖定中火等前30大固定汙染源強力稽查,這次環保局跨科室針對空汙、水汙、廢棄物全方位深度稽查,在同仁仔細比對台電文獻報告,才赫然發現原廢水「硼」恐高達500毫克/公升,查緝發現確實違規超標,未來將全面針對電廠各項汙染物常態性稽查。
吳志超強調,環保局今年1至9月針對中火三處排放口隨機檢測水質15次,就查獲5次不符標準,已屬重大違規。對此,環保局已於10月5日行文台電依法提出陳述意見,10月21日前,台電須作出陳述,若陳述未具正當理由,市府將依違規情節處分,最高重罰2,000萬元,或者勒令停工,預計10月底將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