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柯以柔與廚師老公郭宗坤離婚官司打了1年多,柯以柔以郭宗坤與女員工疑似偷腥為由,今(1)日下午士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郭宗坤還要賠柯以柔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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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以柔與郭宗坤結婚8年,育有3個孩子,豈料2017年郭宗坤被拍到去女員工位於餐廳樓上的住處過夜,柯以柔心碎2018年2月訴請離婚,雙方為了孩子監護權調解多次仍破局,法院去年10月4日首度開庭審理。雙方針對郭的酒駕紀錄,偷吃女員工辯論,郭則向法官強調自己沒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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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以柔爭取3個孩子侵權。(圖/記者臺孝婷攝2019.07.20)《NOWnews今日新聞》詢問柯以柔本人,她表示:「很感謝司法!經過這段辛苦的過程,現在只希望能回歸到平靜安定的生活,謝謝大家的關心!」雙方離婚官司纏訟1年多,法官認為郭宗坤與女員工出國,又可能共處一室,客觀認為兩事件造成夫妻關係間傷害,柯以柔則請求法官能取得3名小孩親權,今法官判准離婚,還判郭宗坤必須給柯以柔40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