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行?用這手段威脅 人妻遭性侵2次

▲威脅人妻性侵得逞,楊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2019-09-30 18:13:12
楊姓男子透過手遊認識一名在醫院上班的女子,楊男前往醫院找對方約會遭拒,竟死賴在被害人車內拒不下車,揚言要將2人曖昧對話傳給其丈夫,威脅被害人「如果不開房間,就亂到妳離婚,我就是要妳」,被害人因而遭性侵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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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遭網友威脅性侵2次得逞。(圖/NOWNEWS 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2017年3月,嫌犯楊男與被害人因手遊相識,同年6月8日凌晨,楊男未告知被害人,前往被害人上班地點(醫院)後,聯繫被害人見面,被害人因剛下班,相當疲累,遂開車載楊嫌至車站欲請其離去,楊嫌竟賴在車上不願下車,雙方在車上發生爭吵,隨後楊嫌在國道上一度開車門作勢要跳車,嚇得被害人趕緊將車開下國道永康交流道下停車,求助永康分局巡邏員警協助,員警將2人帶回警局協談。

協談未果,被害人先行駕車離去,楊嫌離開派出所後,隨即又以LINE聯繫被害人,表示欲和談,希望再給最後一次機會,被害人見楊嫌態度好轉,一時心軟,誤認彼此可好好溝通,因此同意再度讓楊嫌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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詎料,楊嫌上車後,竟持其行動電話點選被害人丈夫的臉書訊息頁面,向被害人表示,「如果不和我開房間,我會亂到妳離婚」、「若不配合,自己想好後面的路」、「我就是要妳」等語,被害人心生畏懼,為息事寧人,在楊嫌威嚇下,駕車載楊嫌至汽旅館,遭楊嫌強制性侵2次得逞,被害人事後驗傷並提告。

經法院審理,楊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寫下道歉信,切結不以任何方式接近被害人及其家人,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楊嫌2年徒刑,緩刑4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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