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屬目的慶富案高雄地院今(27)日一審宣判, 其中陳慶男重判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其餘被告,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判1年半、前執行長簡良鑑判6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罰金2億8000萬,可上訴;另顧問李維峰,慶洋投資、慶峯水產公司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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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承造海軍獵雷艦標案卻遭控詐貸63億,全案歷經2年多,檢方去年初偵結起訴,認定陳慶男涉犯銀行法的詐欺及背信罪、偽造文書、公司法等罪,痛批陳慶男不僅讓「國艦國造」心血付之東流,所有損失還讓聯貸銀行團承擔,具體求刑30年;但陳慶男審理時拒認罪,全案一審高雄地院今天做出上述宣判。
至於擁有有美國護照的慶富少東陳偉志因棄保潛逃遭高雄地院沒入500萬元保釋金,並發布遭通緝待落網再繼續審理,陳慶男仍續押;其餘被告,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判1年半、前執行長簡良鑑判6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罰金2億8000萬,可上訴;另顧問李維峰,慶洋投資、慶峯水產公司皆無罪。
調查指出,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明知慶富有其他投資資金缺口,且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鉅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竟以虛偽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向台中銀行、元大銀行鳳山分行、新光銀行北高雄分行、第一銀行高雄分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並先後4次辦理虛偽增資,將慶富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為40億元。陳慶男及陳偉志更藉此向聯合授信銀行詐取購料周轉金63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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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專案顧問李維峰則是出借個人帳戶,供陳偉志藏匿不法所得,製造資金斷點規避查緝。簡良鑑則於擔任慶富執行長、獵雷艦計畫主持人時,竊取慶富營業秘密文件向媒體爆料,更另覓造船廠繼續以慶富名義承做獵雷艦標案,造成慶富經濟損失。
另外,慶富案起訴當時,海軍獵雷艦招標和撥款,及興達港土地開發案,都因查無不法及政治外力介入,全數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