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低賣、樓房高買、投資賠光 趙少康告李登輝背信

中廣遭黨產會追討土地、建物共77億元,董事長趙少康狀告前總統李登輝、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認為兩人主導中廣賣出帝寶土地、買入林森及松江兩棟大樓時,買賣的價格皆不合理,有圖利特定人士,告兩人背信罪。 (圖/記者陳明安攝影)
記者吳承翰、陳明安 / 台北報導-2019-09-25 15:22:26
黨產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向其徵討建物、土地共77億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連兩日出面開記者會,要黨產會去找前總統李登輝、前國民黨營事業管理委員會主委劉泰英,趙更質疑兩人在買現今中廣的林森、松江兩棟大樓時,用了比市價多出24億的價格買入,質疑當中有利益輸送。記者會開始前趙已草擬出刑事告訴狀,要告李、劉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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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指出,李登輝自民國77年1月13日至89年3月24日擔任國民黨主席,綜理全黨黨務;劉泰英自民國82年4月到89年4月擔任投管會主委。在88年9月28日,劉以88億元賤價出售中廣在仁愛路總部之土地(即現今帝寶所在之基地)給中投,隨後中投又再以90億的價格賣給弘盛建設,導致中廣權益受損。趙少康更質疑,在買下帝寶土地後,建商還捐給台灣綜合研究院2.9億元,其院長就是劉泰英、李登輝則擔任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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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表示,李、劉後來又以高於市價24億的價格,主導中廣買下位於林森北路、松江路的兩棟大樓,趙質疑其間是否有利益輸送、五鬼搬運。趙少康隨後指出,這筆錢其中有高達12億9千8百萬元,分別拿去投資日本創投、京華城、海上皇宮等,但全部血本無歸。

趙少康認為,李登輝、劉泰英兩人在這段期間土地、樓房都是高價買、低價賣,認為兩人意圖為第三人的不法利益從事違背其職務的行為,讓國民黨、中投、中廣遭受損失,犯了刑法第342條之1的背信罪。更要黨產會錢就找李、劉兩人追討,「既然黨產條例溯及既往,那追究對象也該溯及既往,不該找我們溯及既往,找李登輝、劉泰英就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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