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案8名菲籍海巡隊員殘忍射殺臺灣漁民 判入獄14年

菲律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宣布廣大興案判決,8名菲律賓海防隊員被判殺人罪成立。昔日承辦檢察官劉嘉凱現已轉任律師,他18日受訪回憶當時赴菲辦案情景,曾多次登上菲國公務船勘驗。(劉嘉凱提供)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傳真108年9月18日
四方報 / 綜合報導-2019-09-19 02:13:40
今(18)日,馬尼拉地方法院法庭正式判決八名菲律賓海巡隊隊員有罪,因2013年震驚各界的廣大興28號事件,射傷臺灣籍漁民洪石成負擔責任。八名隊員分別被處以8年又1天到14年8月又1天,併科罰金十萬菲律賓比索(約台幣六萬)的民事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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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9日的廣大興28號事件,發生於巴林坦海峽的臺灣及菲律賓兩國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區域上,菲律賓海巡署東北呂宋島海巡區(CGD NELZN)暨漁業及水產資源局(BFAR)公務船(編號 MCS-3001)與臺灣屏東縣琉球鄉籍的漁船「廣大興28號」發生衝突,漁民洪石成不幸罹難。當時,船身上多達52道彈孔,足見蓄意殺人意圖,只為防止洪石成的漁船開入菲律賓宣稱的領海而射殺無辜的漁民洪石成,引發臺灣人民的憤怒。中華民國政府曾要求菲律賓政府能道歉,卻遲遲未受到回應。因此造成2013年,臺灣與菲律賓之間的關係一度緊張萬分。

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2013年5月9日上午在鵝鑾鼻東南東170浬、台灣與菲律賓的重疊海域,被菲律賓船隻以機關槍掃射,65歲船員洪石成不幸重傷死亡。(圖/琉球區漁會提供/中央社)

據悉,此次判決,檢方共提出了13名證人,包括臺灣漁船上的印尼籍船員和受害者洪石成的兒子。除此之外,相關專業證人有臺灣刑事調查局法醫科學處副處長李景偉、國家調查局(以下簡稱NBI)的彈道研究專家Hiyasmin G. Abarientos和其他專業人士。從NBI的彈道檢查和從菲律賓漁船上沒收的15支槍械比較,子彈是從其中的3支發射──斯普林菲爾德M14步槍、7.62口徑步槍和30口徑機槍。因證據和證人確鑿,法院判8名被告有罪。「8名海巡隊隊員對受害人的死亡有集體參與和責任,不論是否每個人都有向洪石成開槍,證據可清楚表明他們蓄意殺害洪石成。」主審的馬尼拉地方法院法官雷耶斯(Eduardo Ramon R. Reyes)說。全案仍保有上訴空間。但被告律師奎爾(Santiago Quial)接受菲國媒體採訪表示,被告只是執行公務,將對這起案件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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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18日宣布廣大興案判決,8名開槍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判殺人罪成立。被告律師奎爾(Santiago Quial)接受菲國媒體採訪表示,被告只是執行公務,將對這起案件提出上訴。中央社記者陳妍君馬尼拉攝 108年9月18日

遭判決入獄和罰金的8名菲律賓海巡隊隊員分別是指揮官Arnold Dela Cruz、海巡隊頭等部隊(SN1)的Edrando Aguila、Mhelvin Bendo II、Andy Gibb Golfo、Sunny Masangkay、SN1 Henry Solomon、PO2 Richard Corpuz和二等部隊Nicky Reynold Aurelio。

對於花費如此之長的時間才為無辜且善待漁工的洪石成先生討回公道,受害家屬表示十分難過,並認為被告被重判輕判都不是最重要的,因受害的洪石成先生也無法復活,他們最關切的是,未來再遇到相似的國際糾紛,臺灣政府到底有沒有能力,能夠保護臺灣公民倖免於難,而不是讓悲劇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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