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108年5月16日,台南永康的縱火燒死父親案,台南地方法院今(18)日開庭審理,嫌犯劉女母親在庭上指稱,她女兒不是弒親,是生病了,請求法官以看待一位生病孩子的角度來看劉嫌,劉母聲淚俱下,「這是一位卑微的母親,最卑微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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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母以被害人家屬身分表示,她女兒是個貼心、聰明、人緣好的女孩子,因為是家裡第一個孩子,劉父很寵她,「是爸爸的心肝寶貝」。劉母泣不成聲,「女兒從沒做錯什麼事,她不是弒親,她是生病了,我也想知道為什麼?請求法官,以看待生病的孩子的角度,來看待她(劉嫌),這是一位卑微的母親,最卑微的請求」。
▲火災現場火勢相當猛烈。(圖/記者陳聖璋翻攝)劉嫌大學畢業後,在綠島打工時自殺,返家後,劉母陪伴她一段時間,那段時間劉嫌睡不好,都是劉母抱著劉嫌一起睡;劉母指出,她女兒從那時開始就出現一些異常的行為,「她會對我說,什麼都不記得了,我的腦袋怎麼了」,邊講還邊打著自己的頭。
那段時間劉嫌會一個人發呆,也時常情緒不穩,會突然大叫,劉母說,「她會抓著我的手大叫,妳要看醫生喔!妳要去看精神科喔!」,劉母知道劉嫌生病了,嘗試要帶她就醫,但劉嫌抗拒,「想說慢慢安撫,再設法帶她去看醫生,想不到,就發生事情了」,劉母難過地說。
審理結束,劉母請求法官與劉嫌說話,法官裁准,劉嫌弟弟將輪椅推靠近,只見劉母馬上緊握住劉嫌雙手,輕聲對她說,「有什麼話要跟媽媽說嗎?」,劉嫌卻面無表情,隔著口罩嘟噥著,似乎不想與母親說話。
▲嫌犯劉女父親不幸喪生火窟。(圖/記者陳聖璋翻攝)劉嫌弟弟表示,到現在他對這件事還是沒什麼感覺,不是冷血,是這件事對他而言是既定的事實,「媽媽認為姊姊生病,我也這麼認為,很明顯,因為姊姊與之前有很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異是劉嫌從綠島返家後開始出現,劉嫌弟弟並不清楚姊姊在綠島發生什麼事,但劉嫌弟弟強調,「願意原諒姊姊」。
據劉母指稱,今(108)年5月15日深夜11點多,劉嫌疑情緒不穩,至房間大聲告訴她,「有話要對妳說」,遭劉父斥責,不可對媽媽沒禮貌。劉嫌可能因而心生不滿,16日凌晨3點28分前往永康區一處加油站,購買92無鉛汽油,3點45分返回住家,進入屋內將汽油潑灑至住宅1樓客廳床墊上,並持不詳物品點火,隨即發生大規模之燃燒,劉女見狀立即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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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嫌母親感覺周遭很熱,驚醒發現濃煙竄出,劉父也驚醒,迅即衝往濃煙處呼喊「涵」、「強」,劉母說,最後聽到劉父大喊一聲「雪」,之後,就沒聲音了。劉嫌弟弟受有一氧化碳意外毒性作用及喉嚨痛等傷害,劉母則受有雙側下肢及會陰燙傷、體表面積33%,合併吸入性灼傷及左下肢腔室症候群等傷。劉父因火勢猛烈,濃煙密佈未能逃出,因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併吸入性嗆傷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