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曾公開表示可提供社會住宅作為教師會辦公室。此言後續發酵引發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同聲抗議,直言批評這樣的做為違反社宅使用規定,鄭文燦今(9)日受訪澄清,社宅一樓的辦公空間歡迎包括教師會在內的團體來投標,不會獨厚特地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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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今天出席活動時對媒體澄清表示,桃園市的社會住宅1樓設置親子館、公托中心、日照中心、市民活動中心,也有提供辦公室公開招租,使用都會按照招租規定辦理,歡迎包括教師會在內的團體投標。鄭文燦表示,教師會是自主的團體,市府提供辦公室空間,若教師會想進來,可以參與投標,如果不想進來也沒關係,「原則上尊重教師會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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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新聞處處長詹賀舜下午也發出新聞稿,針對社宅空間租用爭議提出說明表示,「各主管機關承租後再轉租予公益團體進駐,如果仍有剩餘店鋪及辦公室空間,則統一對外公開標租。故後續社宅如有空間釋出對外標租,教師會與其他NGO可以評估是否承租作為辦公室使用,不會有排擠弱勢使用的情形。」
詹賀舜同時強調,桃園市教師會必須參與各項法定會議,為超過2萬名教師權益發聲,目前向蘆竹區大華國小借用辦公室,較為不便。市府歡迎桃園市教師會競租社宅辦公室,並且,市府也完全尊重桃園市教師會的自主決定權。這些辦公室空間,市府也歡迎各NGO公益團體租用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