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違反保釋機場被扣留 9日上午可獲釋

▲香港眾志黃之鋒與周庭,30 日清晨遭香港警方逮捕,後交保獲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2019-09-08 18:08:32
(中央社台北8日電)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今天在香港機場又被拘捕,理由是違反保釋條件。黃之鋒表示,這可能是保釋內容手誤造成的,預計明早9時30分聆訊澄清後可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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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處於保釋階段的黃之鋒下午5時許在社群平台臉書發文表示,早上在機場離境時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現時被扣留。

他說,根據初步法律意見,法庭於8月30日批出保釋時已知悉並准許他前往德國及美國,故相信是保釋內容「手誤」,預計明早9時30分聆訊澄清後可獲釋。希望各位朋友不用擔心。

黃之鋒說,相信這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他,但認為警方濫捕濫告的後果,造成今天這樣雙輸的局面。今天發生的事情顯然是屬於行政程序問題,但警方仍然決意將他通宵扣留,他認為極度不合理。

黃之鋒因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港警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在8月30日拘捕。眾志另一名成員周庭也在當天被拘捕。

他們當天就獲准以港幣1萬元保釋,此外,每星期兩次須向警署報到,並遵守宵禁令(晚上11時至隔天早上7時),兩人也不准踏入警察總部一帶範圍。不過,法庭允許兩人赴外地參加先前已安排的演講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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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蘋果日報指出,黃之鋒被捕是一場烏龍,因為法庭誤將周庭出發前往外地的日期,錯寫成黃之鋒出發的日期,導致他「違反保釋條件」。

星島日報報導,黃之鋒先前獲裁判官批准於今天至22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由於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黃之鋒今午離境時遭到扣留。(編輯:張淑伶/林克倫)1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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