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遺失一只攜帶裝有300萬現金的行李箱,雖然失而復得,卻引發社會關注,外界也質疑是否違反洗錢防制?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5)日表示,金管會對銀行有檢查權,不代表對個人有調查權,既然此案已告到法院,就由法院啟動調查,檢調若有確定是從哪家金融機構提款,要金管會協助,「我們一定會請金融機構做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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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明文兒子在第一時間出面說明,這筆300萬元是父親給他到菲律賓開設手搖飲料店的創業基金,而陳明文辦公室聲明強調,現金是用來資助兒子創業用,部分將在國內購置機械設備,餘款再匯入銀行匯出,強調用途正當合理,外界質疑是否涉及贈與稅?有無違反洗錢防制?
陳明文今日召開記者會強調,錢是從他家帶出來,錢從銀行領出來,銀行都有清楚詳細紀錄,錢的來源都沒問題,相關資料都已交給律師,因為已有人對他提告,因此他會向法院說明,也會對抹黑他的人提告,告他們誣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受訪時也談到這件事,對於陳明文這300萬現金是否涉洗錢防制?他表示,大家要能夠理解,金管會對銀行有檢查權,不代表對個人有調查權,陳委員部分,如果各界仍有所疑慮,現在不是已告到法院,那就法院來進行調查,可能要先從人進行了解,如果有需要協助的地方,金管會才能夠提供協助。
至於銀行是否有依法申報?顧立雄表示,這部分不應該由金管會啟動調查,這不是已告到法院,那應該由檢調啟動調查,調查若有確定是從哪家金融機構提款,並請金管會協助調查,「我想我們一定會請金融機構做必要的協助。不過,他也強調,現行洗錢防制對於大額通報及可疑交易申報都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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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洗錢防制法規定,現金交易超過50萬元,銀行負通報義務,銀行對於具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也應加強調查。而銀行主管也指出,只要臨櫃存提款超過50萬元,銀行就要向調查局進行大額通報,而且對銀行來說只是通報而已,但若沒通報萬一查到,就是銀行的責任,因此基本上銀行都會進行通報。
至於若為迴避大額通報而採分批存領怎辦?銀行主管說這也都有相關規定,即便分開多次提領,若太過密集,同樣銀行也是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