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6)年間,中部爆出有11名身障男童參加一所特教機舉辦的夏令營,竟遭一名張姓志工猥褻,張姓志工被法院判處8年徒刑;監察委員前往該特教機構調查,擴大查出另有志工與輔導老師曾邀一名未滿14歲男童到廁所互打手槍,該志工甚至曾拿出假陽具性侵男童,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處該輔導老師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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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該特教機構在106年7月份舉辦夏令營,計有23名就讀國中小學的聽障學員參加,結果竟傳出有一名張姓男志工對男童伸出狼爪,受害男童透過手語向機構人員投訴,經全面追查,共多達11名身障男童遭張姓志工性侵,張姓志工已被判8年徒刑。
該案引起各界重視,監察委員也特別立專案展開調查,當監察委員到該特教機構深入訪查後,查出有另名志工性侵男學童情事,而且還有輔導老師共同涉案,監委調查後向地檢署舉發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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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被舉發的輔導老師從105年3月間起,就經常邀未滿14歲男學童互打手槍,某天該學童睡午覺,輔導老師看他生殖器疑似勃起,就邀男童到廁所進行猥褻,之後還有多次類似情形,106年5、6月間,該中心另名志工也參與猥褻行為,3人交叉互打手槍,該名志工還曾拿出假陽具性侵男童。
台中地院法官審結後依強制性侵罪判處該輔導老師1年10月;志工部分,審酌該志工自幼也在特教機構內成長,亦曾遭老師性侵而接收錯誤性觀念,導致性觀念偏差,判處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