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千萬助理費 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夫妻遭起訴

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左)及其夫郭勝煌(右),涉詐領助理費,遭檢方起訴。(圖/翻攝臉書)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2019-09-04 19:00:44
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洪玉鳳詐領助理費案,台南地檢署4日偵查終結起訴,洪玉鳳及其配偶郭勝煌2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因洪玉鳳於108年5月8日繳交全數不法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檢方向法院聲請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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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檢察官黃淑妤偵辦台南市議員洪玉鳳詐領助理費案件,業經偵查終結,洪玉鳳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迄今擔任改制直轄市後第一、二、三屆台南市議會議員,郭勝煌為洪玉鳳之配偶,並擔任洪玉鳳服務處主任,統籌服務處內包括人員薪資發放、帳務紀錄及公費助理聘用、停聘之申報等所有事務。

洪玉鳳及郭勝煌得知實際為洪玉鳳執行助理業務之朱姓及黃姓助理因個人債務因素,不願具名擔任洪玉鳳公費助理,洪玉鳳與郭勝煌、朱姓與黃姓助理共謀,由郭勝煌、朱姓與黃姓助理向知情之郭、曾、陳、黃、張、黃等助理,及不知情之徐姓助理借用個人名義,並提供渠等銀行個人帳戶存摺及印鑑。

郭勝煌製作不實之聘書、台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資料及檢附前述個人薪資帳戶存摺影本,向台南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台南市議會按月撥付助理補助費用及年度春節慰勞金,計達新台幣2,653萬3,440元,再由郭勝煌將詐領款項統一領出後,僅支出1,470萬139元款項,作為實際為洪玉鳳從事助理職務人員之薪資,其餘均供洪玉鳳私人花用,共計詐得1,183萬3,301元公費助理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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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洪玉鳳於第1屆議員任職期間(99年12月25日起至103年12月24日)詐領助理費608萬1273元;第2屆議員任職期間(103年12月25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詐領助理費551萬9578元;第3屆議員任職期間(107年12月25日起至108年3月初)詐領助理費23萬2450元。

洪玉鳳、郭勝煌2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除不知情之徐姓助理,其餘知情及共謀之助理等人所為,則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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