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台中市烏日國小一名有先天性心臟病的A生,被導師要求與同學一同練跑後休克送醫,因腦部缺氧過久成植物人,家屬協同人本教育基金會今(26)向監察院提請糾正,並要求彈劾相關人員,烏日國小校長沈俊達表示,並沒有要求A生一定要練跑,也沒有人為上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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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達指出,該班盧姓導師自5年級就接任此班級導師起,為配合健康促進教育政策,均會利用晨光時間讓全班小朋友在操場跑步,該班代表烏日國小參加105學年度台中市國民小學普及化運動路跑競賽,依據競賽規程,參賽學生如身體不適者請提出醫師證明,可視同出賽,身體不適者勿勉強參賽。
導師跟家長連絡,告知只要提出醫師證明,A生不須下場參加路跑,但仍視同出賽,可和全班同學一樣都獲得獎品,家長也至台中榮總取得證明交給學校,A生不會於當天出賽,故並無所謂被要求到操場跟班上同學一起練跑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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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達表示,依據緊急事件處置流程,立即由護理師進行急救,並通知家長及申請救護車支援。A生於下樓至操場晨間運動後,回到教室立即昏倒,導師立即上前照顧,並請學生下樓至健康中心通知護理師,A生入健康中心時,臉色發白、嘴唇呈現紫色、雙眼上翻,肩抽搐兩次。因量不到血壓,感應不到呼吸,立即給氧氣罩,開始持續CPR,至中山醫院急診室接手。最後A生成為植物人,盧姓導師並未強迫A生練跑,且當日之運動量亦與往日相差不遠,發生如此憾事,令人心痛。
沈俊達說,一切處理流程,絕無人為延誤,校方協助學生平安保險理賠及學產基金急難救助給付,於最短時間主動連繫送件,均已協助家長儘速獲得理賠。家長於106年3月向地方法院提出對導師及護理師刑事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經地檢署偵查終結,108年5月以不起訴處分。家長不服,向高檢署提出再議,經臺高等檢察署台中檢查分署於108年6月駁回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