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百元抽血驗肝癌 桃市醫事檢驗所遭罰12萬元

▲這間醫事檢驗所向民眾推銷僅需新臺幣100元即可抽血檢驗肝癌,之後再安排人員到府或定點進行抽血。(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 / 桃園報導-2019-08-24 14:10:25
桃園市一間醫事檢驗所,以預防保健或宣稱配合衛生所做健康巡迴檢查名義,到一般民眾家中或是公司行號營業處所進行推銷,聲稱只要新台幣100元就可以抽血檢驗肝癌,並安排人員到府進行抽血。此舉遭到桃園市衛生局開罰12萬元,並處停業3個月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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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這間醫事檢驗所派員至民宅、公司行號、車站攤位及商家等處,向民眾推銷僅需新臺幣100元即可抽血檢驗肝癌,之後再安排人員到府或定點進行抽血。

衛生局派員稽查後,確認該醫事檢驗所確有以低價行銷方式誘導民眾同意抽血檢驗,再於現場伺機推銷其他高價自費檢驗項目,該行為已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依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及第36條對張姓負責人處分新台幣12萬元整,並審酌該醫事檢驗所在其他縣市亦有同樣違規行為,故為保護市民健康,加重對該醫事檢驗所停業處分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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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該醫事檢驗所分別於108年5月9日、5月17日及7月11日在桃園市及其他縣市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基隆市衛生局共計裁處3次在案,審酌該醫事檢驗所屢次受罰不改善,仍未停止其違法行為,足可認定情節重大,故此次再依醫事檢驗師法第41條裁罰負責人新台幣10萬元整,另考量該醫事檢驗所負責人對其檢驗所未善盡督導責任,併依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6條裁處2萬元及3個月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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